法律教室

搜尋文章

流抵契約於實務之發展與分析

壹、何謂流抵契約 按,民法第873條之1:「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,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,非經登記,不得對抗第三人(第1項)。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,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,應返還抵押人;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,仍得請求債務人清償(第2項)。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

閱讀全文 »

流抵契約於實務之發展與分析

壹、何謂流抵契約 按,民法第873條之1:「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,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,非經登記,不得對抗第三人(第1項)。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,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,應返還抵押人;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,仍得請求債務人清償(第2項)。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

閱讀全文 »
Shape
Shape

聯絡我們

我們抱持與客戶做朋友的初衷,期待協助您解決在事業上、生活上的各種法律問題。
返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