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普小常識|開本票的注意事項|品信法律事務所|陳仲豪律師

法普小常識-開本票的注意事項

本票最強的功能就是可以快速取得「本票裁定」並且進一步聲請強制執行

執票人聲請本票裁定後,法院只會形式審查本票本身有沒有問題,也就是確認必須寫在本票上的事項,有沒有確實記載。
因此,在聲請本票裁定時,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出一張有效的本票。

寫本票的注意事項:

1. 清楚寫出這張紙是「本票」
2. 寫出「憑票支付」,表示只要執票人出示本票,發票人就必須付款
3. 一定金額
4. 發票年、月、日
5. 發票人簽名

> 這五點一定要寫在本票上,這張本票才會是有效的✅

※另外,也需要確認本票上有無記載「免除做成拒絕證書」,若有記載,即可逕行聲請本票裁定,但若本票上無上述記載,則須經過提示遭拒後,並將提示過程在本票裁定聲請狀上載明後,方可獲准。

△ 本票期限:3年
自發票日期起算,如果執票人超過三年不向發票人請求票款,發票人將會取得時效抗辯的權利而可拒絕給付票款🚫

發佈留言

返回頂端